不同远视眼验光配镜原则也不同
远视眼患者通常需要佩戴眼镜来矫正视力问题。如果佩戴了适合矫正视力的眼镜后,视力仍然没有明显提高,或者佩戴了近视眼镜后,视力仍然没有改善,那么可能是远视眼。配镜远视眼的原则是:确保矫正视力优于正常视力,并能够清晰地看近距离和远距离。
相较于发病率高的近视眼而言,远视眼似乎不太引起人们的重视。实际上青少年如有中高度远视而不配镜,极易引发内斜视和弱视。据统计,全国约有1000万儿童患有远视和弱视。
为了准确验光并配制适合的眼镜,既能治疗远视又能提供舒适感,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。除了客观验光和主观试镜,还需考虑患者的年龄、调节状态、肌力平衡、精神状态以及职业等方面。以下是具体的验配技巧和体会。
在7岁以下的儿童中,如果没有视力下降和斜视问题,1.5D以下的屈光度是生理性的,通常不需要处理。如果屈光度在1.5D到3D之间,建议在看书和写字时佩戴眼镜,以避免过度调节导致假性近视。如果屈光度超过3.0D,为了预防弱视和内斜视的发生,应该经常佩戴眼镜。在睫状肌完全麻痹的情况下,客观验光度数是否等于处方度数?答案是否定的。为了保持一定的调节张力,应该适当降低屈光度,具体的度数应该根据患者的主观感受来确定。但是对于伴有弱视和斜视的情况,应该以客观验光结果为准,不应该随意降低度数,以免延误治疗。如果患者佩戴眼镜后出现不适症状,比如头晕、恶心和无法适应,可以每隔一天滴一次低浓度的阿托品眼水,维持1-2周,直到适应为止。此外,所有儿童的远视度数会随着眼轴的增长而降低,甚至变为正视眼。因此,对于儿童远视患者,一定要每半年进行验光,至少每年更换一次眼镜度数,以防止过度矫正导致人工近视。
青年远视的验配,主要根据其主观症状。如只为单纯提高远视力或减轻视疲劳,根据主观试镜,可按较高度数 视力的原则来配。
对于中年远视,除了看远以外,要兼顾看近。客观验光和主观试镜应相结合,在客观验光的度数上降低1—2D,力求能够清晰、舒适地看远、近距离。
老年人的调节功能通常部分或完全消失,因此他们需要不同的度数来看远和看近。为了测定看远的度数,通常使用客观验光的方法。根据患者的年龄和调节力,可以测出相应的度数,然后将其与远视度数相加,从而大致确定近视度数,然后再通过主观试镜进行调整。一般来说,可以配备双焦或渐进多焦点眼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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